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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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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又扩大了?

    解答: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时间:2017-07-27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

    财税问答 👁 0 💬 0 🕐 202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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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行业不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6-01-1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有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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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属于环境保护税法的应税污染物?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7-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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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社会机构适用16号公告吗?

    解答: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时间:2017-07-2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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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5-05-2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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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如何确定?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5-05-2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三十三条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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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如何确定纳税人?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5-05-2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规定:“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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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采用简易计税办法,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5-05-2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三十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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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不符合规定,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5-05-2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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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可否扣除?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5-03-04 答: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缴纳的摊位费、行政性收费、协会会费等,按实际发生数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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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如何扣除?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5-03-04 答:个体工商户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按照以下两种方法扣除: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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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的开办费用如何扣除?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5-03-04 答:个体工商户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费用,除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以及应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外,作为开办费,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产经营月份起在不短于3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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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和不征增值税的服务有哪些?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5-05-2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规定:“六、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七、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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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业应税服务范围具体规定?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5-05-2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规定:“二、电信业服务纳入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的应税服务范围。具体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为:   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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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个行业新纳入“营改增”范围?

    解答: 上海税务时间:2015-05-2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规定:“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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