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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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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免税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是代开普票时不征税,还是先征后退?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19-10-10 答:符合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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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否复杂,是否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19-03-08 按照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税务部门已经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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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登记前已报税未开票业务,发生退货,转登记后如何开票?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19-09-12 问: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发票、转登记前业务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冲红、以及开具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转登记后如何开具发票?答: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在转登记以后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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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一样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19-03-08 原有政策对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指标分别设置了条件,今年新出台的政策对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指标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目前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一样的,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都是300万元,资产总额上限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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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可以就商务服务业务取得的销售额,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19-09-10 问:我公司为商务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商务服务业务取得的销售额,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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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0-07-17 答:按照《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2020年2-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020年2-6月,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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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核定征收的,受这次政策影响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19-03-15 从2014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已经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限定了,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且随着此次政策的调整,享受优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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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中型的建筑公司,2020年3月份新开工了工程项目,合同工期1年,到2021年2月份结束,这次的延长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实施期限政策,我们能享受到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0-07-20 答:按照政策规定,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具体计算方法为,按照该项目计划施工所覆盖的减免期占其计划施工期的比例,折算减免工伤保险费。根据延长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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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如何判断企业从事的行业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19-03-11 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可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规定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举的产业加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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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湖北省武汉市经营着一家小超市,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二季度预计销售额15万元。请问在二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0-07-01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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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已经下载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生成了可扣除额,计算2019年3月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还需要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19-03-26 需要,这一点很重要。扣缴义务人每次发放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均需要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生成可扣除额。在此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如果发放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未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则本月不会生成专项附加扣除可扣除额。也就是说,当月的累计专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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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登记当期有留抵,转成小规模纳税人之后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19-09-09 问: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期有留抵,转成小规模纳税人之后,该如何处理?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8年18号,以下简称“18号公告”)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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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社保费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0-07-21 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规定,对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因此,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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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新能源车辆,享受车船税优惠的时间如何认定?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19-08-23 问:个人于2014年9月购买新能源车辆,车辆型号未列入第一、二批名单中,但在2015年9月11日公布的第三批名单里面,今年是否可以享受车船税免税政策?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财税〔2018〕74号文第七条“列入新公告的各批次《目录》的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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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2019年2月份申报期已下载了员工通过个税APP、WEB端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3月份还需要重新下载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19-03-25 需要重新下载。如果员工新填写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者修改了以前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员工最新填报的信息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为保障员工能够及时、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扣缴义务人在每个月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要通过扣缴客户端软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