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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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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取得的哪些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0-02-27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规定,“一、下列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二)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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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发票违法行为是否有奖励?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0-04-20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第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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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限定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9-07-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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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有哪些?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9-03-13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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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经其行业主管部门允许的贵金属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否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并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8-06-15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规定:“一、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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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如何缴纳增值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8-06-15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五、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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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则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9-07-0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则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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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群众团体存在何种情形时,应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8-10-08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4号)规定:“九、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应取消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一)前3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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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费、公务用车补贴收入的征税规定是什么?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8-06-1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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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自行纳税申报情形、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及申报资料是什么?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9-01-0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纳税申报:(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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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涉及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9-04-1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52号)规定:“二、企业所得税政策1.对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取得的差价所得和持有创新企业CDR取得的股息红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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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中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纳税义务分别如何确定?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9-01-02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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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哪些纳税人?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9-04-30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中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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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税计算方面,进项构成比例是什么意思?应该如何计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9-07-09 进项构成比例,是指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计算时,需要将上述发票汇总后计算所占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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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是谁?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9-01-02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三、2019年9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