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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什么时间填写报送《扣除信息表》?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2-2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八条的规定: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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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奥委会相关实体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北京冬奥会有关的收入,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1-29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2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国际奥委会相关实体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北京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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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表》要素不完整的,需要如何处理?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2-2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将需要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信息填报至《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填报要素完整的,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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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在2019年12月31日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1-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的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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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奥林匹克转播服务公司、奥林匹克频道服务公司、国际奥委会电视与市场开发服务公司、奥林匹克文化与遗产基金、官方计时公司取得的与北京冬奥会有关的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1-29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2号)第二条的规定:对奥林匹克转播服务公司、奥林匹克频道服务公司、国际奥委会电视与市场开发服务公司、奥林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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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1-14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第四条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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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1-2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二)第四项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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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合并、分立等方式的资产重组过程中,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及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涉及的不动产等,是否缴纳增值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20-01-23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二)第五项的规定,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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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是否退还?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0-2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8号)第三条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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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填写销货单位名称还是税务机关的名称?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8-0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销货单位栏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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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是零,是否需要办理免抵退税申报?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11-0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第五条的规定: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当按期申报免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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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具体包括哪些人员?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9-18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第一条的规定:1.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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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8-2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二项(一)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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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的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8-08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3)的规定: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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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时间:2019-06-28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第三条的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