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中心
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
📄
原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都是在汇算清缴时才让享受,听说现在预缴时可以享受上半年的优惠,请问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6-09 答: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采取按季预缴方式)或9月份(采取按月预缴方式)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就当年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企业如选择享受该政策,可以通过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
📄
我单位从事生物药品制造业务,同时也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假如某一年股权转让收入较多,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达标,还可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呢?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6-22 答: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50%以上,是企业作为制造业享受100%计算加计扣除优惠的条件,对于有制造业务的企业,即使当年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不到50%,仍然可以享受普惠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即可以按照75%计算加计扣除。
-
📄
此次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受益群体是制造业企业,制造业的范围如何界定?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6-17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的规定,制造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574-2017)确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574-2017)对制造业的
-
📄
我司是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2020年因业务合同到期,全年无收入,2021年3月开始开展新的生活服务业务,并取得收入。请问我司2020年全年无收入,2021年是否可以享受生活服务业进项税15%加计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6-07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
-
📄
制造业企业2020年经研发形成了一项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无形资产,2021年可以适用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6-02 答:制造业企业按100%加计扣除的新政策,对无形资产的形成时间没有具体要求。对于制造业企业2021年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21年1月1日起,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具体到公司,假设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均属于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
-
📄
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商业险可以所得税前扣除,请问这个特殊工种如何界定,是否有相关政策规定?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6-03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
-
📄
我司产品属于可以采用简易计税的砂石骨料,生产的产品有骨料、机制砂、收尘粉等,我们目前是采用的一般计税,计划转简易计税,能否对其中的骨料及机制砂转简易计税,收尘粉继续保持一般计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1-05-26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二、下列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
-
📄
怎样查询开出专用发票是否已被购货方认证抵扣?
类型:专家评述 来源:答税;关键词:#纳税义务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发票信息
-
📄
二十年不断改版的印花税票(2001-2021)
类型:法规解读
-
📄
12366热点问答(第十二期)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时间:2018-10-08 1.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后,关于“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是如何规定的?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
-
📄
2019年度,一般纳税人还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时间:2019-03-29 问:2019年度,一般纳税人还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
-
📄
夫妻房产加名,是否交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19-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夫妻房产加名不属于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征税范围,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
📄
纳税人收到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何“销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栏显示为000000?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19-08-09 销方银行账号是填写完税凭证号的,如免税则显示为0。
-
📄
企业需要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无法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请问有哪些已在深圳市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可供选择?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19-08-09 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交付、电子签章制作等基础服务。目前已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名单详见官网首页-通知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使用第三方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有关事项
-
📄
2019年深圳市税务局是否开始征收社会保险费?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19-07-29 自2019年1月1日起,深圳市范围内(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