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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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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款计算涉及以前年度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21-06-29 答:不涉及。年度汇算之所以称为“年度”,即仅限于计算并结清本纳税年度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税款计算不涉及以前年度,也不涉及以后年度。因此,2020年度汇算仅需汇总本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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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适用财税〔2015〕41号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时间:2021-06-30 问:合伙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适用(财税〔2015〕41号)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41号)规定,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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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时间:2021-06-30 问: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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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建设工程是由建设方还是施工方缴纳环境保护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时间:2021-06-16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上述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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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如何计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时间:2021-06-30 问: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如何计算?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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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何缴纳印花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时间:2021-06-30 问:签订合同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何缴纳印花税?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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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专用发票开具有误,能否作废?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时间:2021-06-30 问:成品油专用发票开具有误,能否作废?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号)规定, 一、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三)开具成品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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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7月1日是否启用新版?如何调整?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时间:2019-07-31 问: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7月1日是否启用新版?如何调整? 答:根据《关于修订2018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3号)规定: 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部分表单进行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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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之后还能开具增值税原税率的发票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时间:2019-03-29 问:4月1日之后还能开具增值税原税率的发票吗? 答: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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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哪些机构是按24元/月缴纳的?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时间:2019-07-31 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政策?哪些机构是按24元/月缴纳的?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规定: 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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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解读
类型: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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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9]111号解读:用好营业税新政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9月2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以下简称“111号文”)。111号文规定了对有关营业收入可以实行一定程度的免营业税和暂免营业税的政策,明确了个人从事外汇等金融商品买卖、个人无偿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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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对特别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税加收利息的问题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特别纳税调整章节规定做出纳税调整需要补缴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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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对特别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税加收利息的问题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简称《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简称《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税务机关依照特别纳税调整章节规定做出纳税调整需要补缴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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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征期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时间:2020-01-14 1. 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形式发票,增值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未开票收入”的对应列次。 2.2019年已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2020年如继续享受该政策,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