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中心
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
📄
更正申报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1 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或作废。申报错误更正时(除个人所得税)只能全量更正或者申报作废,不允许差额更正或补充申报。办理材料:1.直接对申报表上的申报数据进行更正:更正后的相关税(费)种纳税申报
-
📄
我需要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2020年度汇算期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4个月。为做好疫情防控,避免扎堆拥堵,提升您的办税体验,税务机关对为期4个月的申报期进行了统筹安排,制定了分类分批错峰办税方案,建议您尽量在当地税务机关及单位通知的时间段内办理。 在中国
-
📄
我选择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申报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您选择由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在手机上填报大病医疗支出相关信息并指定扣缴单位办理。
-
📄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按规定合并
-
📄
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
📄
合租住房可以分别享受扣除政策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非夫妻关系),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
📄
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照规定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不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其中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
-
📄
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
-
📄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如何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我国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应按中国国内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在计算抵免限额时采取“分国不分项”原则,具体分为以下三步: 第一步:将居民个人一个年度内取得的全部境内、境外所得,按照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其他分类所得所对应的计税方法分别计算出该类所
-
📄
员工宿舍可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如果个人不付租金,不得享受扣除;如果本人支付了租金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扣除。
-
📄
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包括查补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针对的是本年度,不包括以前年度的收入。查补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相应调整对应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如不涉及弥补亏损等事项,对当年的申报不产生影响。
-
📄
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
-
📄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何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上体现加计抵减额?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为落实加计抵减政策,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额体现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栏按以下公式填写。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
-
📄
丈夫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4月开始还贷,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妻子可以扣吗?6月结婚后可以选择全额由妻子扣除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丈夫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任意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因此,6月份结婚前,丈夫如果没有在自己名下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婚后可以选择由妻子或者丈夫中的一方扣除。
-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问:这里的起征点金额是多少?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21-07-22 增值税起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