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资讯中心
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
📄
金融企业的工程物资如何进行核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0-11-25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1〕4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增值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工程完
-
📄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对增值税纳税地点如何规定?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6-03-29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四十六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为:(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
-
📄
纳税人发生营改增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是否可以放弃免税、减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6-03-29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四十八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
📄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如何规定?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6-03-29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四十七条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
-
📄
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转出的固定资产的核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0-11-25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净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转出的固定资产应交的相关税费)贷:银行存款等借:应付账款(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营业外支出──
-
📄
金融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应当按什么方法进行核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0-11-25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1〕49号)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金融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的核算:(一)应付税款法,是指企业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
📄
企业购入或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核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0-11-25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无形资产贷:银行存款等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无形资产贷:实收资本(或股本)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借:无形资产贷:实收资本
-
📄
全面营改增后,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6-03-30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家庭财产分割,包括
-
📄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核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0-11-25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确定的入账价值)贷:递延税款(未来应交的所得税)资本公积(确定的入账价值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余额)银行存款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确定的入账价值)贷:待转资产价值银行
-
📄
长期投资减值的核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0-11-25 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借: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果已确认损失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贷: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
什么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0-11-25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1〕49号)第七十条规定:“本制度所称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
金融企业什么情况下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如何计提?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0-11-25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1〕49号)第四十七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含拆出资金、应收保费等,但不包括贷款的应收利息)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坏账损失。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
-
📄
股份制金融企业的股本,其核算规定是什么?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0-11-25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1〕49号)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一)股份制金融企业的股本,应按以下规定核算:1.股份制金融企业的股本应当在核定的股本总额及核定的股份总额的范围内发行股票或股东出资取得。公
-
📄
全面营改增后,其他单位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6-03-30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十三)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政府性
-
📄
金融企业是否可以设置秘密准备?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时间:2010-11-25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1〕49号)第四十五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