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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为其股东之外的第三人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导致无法清偿其他债务的,能否以此为由否定公司人格?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5 答:《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十条规定在实践中有两种情形应考虑其扩张适用的可能:一是一人公司为其股东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这种情形的担保是基于公司股东意志作出的,不会损害一人公司的股东利益,但却有可能损害一人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二是一人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而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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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形式上为普通公司而实质上为一人公司的情形下,如何认定公司为其大股东提供担保的效力?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6 答:实践中,不仅存在着形式上的一人公司,也存在着实质的一人公司。在持股比例过于悬殊的情形下,当公司为大股东提供担保时,判断公司是否为实质的一人公司,显得尤其重要。如果公司为实质的一人公司,则应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在认定担保合同有效的同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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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后该股东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他人的,是否仍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6 答:《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十条在规定一人公司可以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的基础上于后半段规定:“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导致无法清偿其他债务,提供担保时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其他债权人请求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将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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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后因承担担保责任导致无法清偿其他债务的,能否以此为由否定公司人格?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5 答:新《公司法》在承认一人公司的同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规定在股东无法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情形下,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下,如果一人公司最终承担了担保责任,实际上是以公司财产清偿股东债务,从而造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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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时未置备书面的股东决定,仅由股东在担保合同上签章的,该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5 答:一人公司内部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股东决定时,依据新《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或者盖章后置备于公司。”但在具体案件中,一人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并不总是置备书面形式的股东决定,而是由股东在担保合同上签章。此时,该担保效力是否受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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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公司能否以没有决议为由请求认定担保合同无效?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5 答: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见,虽然一人公司形式上具有独立人格,但在股东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的情形下,公司的人格将被推定与股东的人格发生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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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能否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5 答:《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十条前半段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公司以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一规定肯定了一人公司具有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的权利能力。这里的一人公司既包括自然人设立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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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第十五条是否适用于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5 答:新《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且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在表决程序中予以回避。不过,就关联担保的决议前置规制,新《公司法》第十五条是以股东会的存在为前提的,对于内部只有一名股东、不设股东会的一人公司而言,新《公司法》第十五条的适用会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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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由谁作出决议和公告?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5 答: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当然应当由控股子公司自己依法依章程作出决议。但按照监管机关及交易所的规定,控股子公司作出担保决议后,需要由上市公司对此进行公告,而且在公告前,上市公司也无须对此再进行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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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时,是否需要公告担保事项?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5 答:在性质上,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并非上市公司。对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是否需要公告担保事项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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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时,是否需要审查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5 答:依据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的自律规则可知,如果上市公司及其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必须要经过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且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在监管规则之下,只要上市公司及其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是合规担保,上市公司都会进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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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在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时,是否需要审查上市公司章程?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5 答:无论是单项担保公告,还是集中担保公告,债权人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时,必须审查上市公司及其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关于担保决议的信息披露公告,否则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债权人需要审查的公告的最重要内容包括:(1)该担保事项是否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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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公告担保事项可以采取哪些形式?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5 答:常见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单项担保公告。即针对每笔担保事项进行公告,可能在一个公告中披露一起或几起担保事项。此种公告形式通常应披露担保的简要情况(如交易情况、债权人)、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被担保人(即主债务人)、担保的主要内容(如担保方式、担保期限、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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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6 答:《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如果相对人与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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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虽已作了公告但公告中遗漏或虚假陈述已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通过的内容的,相关担保合同对公司是否发生效力?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5 答:《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相对人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发生效力,上市公司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该款和该条第二款已明确要求公开披露的信息需包括“关于担保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