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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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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何时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4-04-24 答: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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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在境外承接了工程项目,业主需要我公司开具履约保函,且要求境外项目当地银行开具的,故我公司找到国内银行开具履约保函,国内银行又找了项目当银行转开保函,现国内银行要求我公司支付境外银行的保函费,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项目是在境外,服务也是在境外,是否属于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4-04-23 问 :我公司在境外承接了工程项目,业主需要我公司开具履约保函,且要求境外项目当地银行开具的,故我公司找到国内银行开具履约保函,国内银行又找了项目当银行转开保函,现国内银行要求我公司支付境外银行的保函费,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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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取得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收入时间如何确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4-04-24 问:我单位取得财政资金,企业所得税收入时间如何确认?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规定:六、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 企业按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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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项不够可以先开销项票后面再补进项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7 答复:从资金的时间价值来说,是不合适的。没有进项票,开出去的销项票就要全额交税了,按税法规定,进项需要认证,认证时间是不能往前改的(改不了),以后进来的进项票只是抵以后的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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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进项票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10 答复: 1、缺乏发票管理意识 企业在经营运营过程中,没有发票管理意识,不主动索取发票。 2、供应商无法提供足额发票 可能有部分供应商为了不缴税,或者少缴税,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收了相应的款项,不给企业开对应足额的发票。 3、散户供应商多 忽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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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抵扣
解答: 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时间:2020-05-19 问题内容:我公司是重庆两江新区下面一家园区建设投资公司,园区内的道路、桥梁等公益性质的设施是我公司代为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取得施工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想咨询的是这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进项税能否抵扣。答复内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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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问题
解答: 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时间:2020-07-14 问题内容:我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合同规定使用年限50年,我公司营业执照年限30年,请问我应该按多少年摊销?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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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又是高新技术企业。我司能否叠加享受所得税优惠?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24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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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总收入是指什么?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24 答:总收入是指《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是指《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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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认定证书在有效期内,本年度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了一公司(非高新技术企业)。我公司是否可以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24 答: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七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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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今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且通过了认定,今年就能享受到所得税优惠吗?
解答: 官方机构时间:2024-04-24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第一条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取得高新技术证书的当年就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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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因业务需要,雇佣了临时聘用人员,是否需要计入职工总数?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时间:2024-04-24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职工总数的规定如下: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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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既是小微企业,又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请问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能否叠加享受?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4-24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为15%优惠税率,小微企业为20%优惠税率,不能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