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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各个分支机构分摊比例三因素的数据来源是当年还是上一年度?
解答: 其他时间:2022-08-03 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各个分支机构分摊比例三因素的数据来源是当年还是上一年度?答:按照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因素计算各个分支机构的分摊比例。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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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各个分支机构分摊比例三因素的数据来源是当年还是上一年度?
解答: 其他时间:2022-08-03 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各个分支机构分摊比例三因素的数据来源是当年还是上一年度?答:按照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因素计算各个分支机构的分摊比例。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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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款如何在总分机构之间进行缴纳?
解答: 其他时间:2022-08-03 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款如何在总分机构之间进行缴纳?答:企业所得税税款的50%由总机构缴纳,另外50%在各个分支机构之间分摊缴纳。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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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发现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设立多家分支机构,并且存在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请问是否需要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答: 其他时间:2022-08-03 问: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发现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设立多家分支机构,并且存在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请问是否需要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新成立的分支机构,第一年不需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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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企业实施何种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模式?
解答: 其他时间:2022-08-03 问:汇总企业实施何种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模式?答: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三条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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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可否免征契税?
解答: 其他时间:2022-11-22 公共租赁住房可否免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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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如何缴纳契税?
解答: 其他时间:2022-11-22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如何缴纳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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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如何缴纳契税?
解答: 其他时间:2022-11-22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如何缴纳契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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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可以退还契税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2-11-22 退房可以退还契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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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增值税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2-11-22 契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增值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契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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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解答: 其他时间:2022-11-22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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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否免征契税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2-11-22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否免征契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可以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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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可否免征契税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2-11-2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可否免征契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可以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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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契税计税依据?
解答: 其他时间:2022-11-22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契税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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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契税计税依据?
解答: 其他时间:2022-11-22 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契税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的计税依据,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