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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藏自治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4〕021号)规定:为了照顾西藏的实际情况,保持国家对西藏的特别优惠政策,对个人从西藏自治区内取得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请问在西藏的企业向员工发放艰苦边远地区高原补贴,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解答: 官方机构时间:2020-09-07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藏自治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4〕021号)规定:为了照顾西藏的实际情况,保持国家对西藏的特别优惠政策,对个人从西藏自治区内取得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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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从事机械加工,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与子公司发生贷款担保业务。2019年9月份子公司需向银行贷款400万元,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2020年9月底该笔贷款到期,子公司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银行直接从我公司户头扣款。请问我公司这个担保损失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能否税前扣除?
解答: 其他时间:2020-10-09 问:我公司从事机械加工,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与子公司发生贷款担保业务。2019年9月份子公司需向银行贷款400万元,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2020年9月底该笔贷款到期,子公司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银行直接从我公司户头扣款。请问我公司这个担保损失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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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筑公司与甲签订了合同金额为1亿元的建筑总承包合同,但因故工程终止,只完成了建筑总承包合同的50%。之前交过的印花税能不能退?
解答: 其他时间:2020-10-14 问题:我建筑公司与甲签订了合同金额为1亿元的建筑总承包合同,但因故工程终止,只完成了建筑总承包合同的50%。之前交过的印花税能不能退?答案: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第七条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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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可以综合申报指的是什么?
解答: 其他时间:2020-11-25 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可以综合申报指的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 一、实行综合申报 自2020年10月1日起,纳自2020年10月1日起,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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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减征优惠政策?
解答: 其他时间:2021-11-25 自然人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减征优惠政策?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9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3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第4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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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产自用改为出租或出租改为自用的情况,房产税如何申报?
解答: 其他时间:2020-11-25 对于房产自用改为出租或出租改为自用的情况,房产税如何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因此,对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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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发布外担保的公告,对公告的具体内容有要求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3-09 上市公司发布外担保的公告,对公告的具体内容有要求吗? 上市公司的担保事项公告有两种常见形式:(1)单项担保公告,即针对每笔担保事项进行公告,可能在一个公告中披露一起或几起担保事项。(2)集中担保公告(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常以年度担保额度公告的形式出现,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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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发布了公告,债权人还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决议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3-09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发布了公告,债权人还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决议吗?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仅仅是一种外观和形式,而其公告的内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的监管规则,并不能根据外观和形式就能作出判断。上市公司担保债权人对于公告的外观信赖,是否足以豁免其审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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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己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也需要公告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3-09 上市公司自己为自己的债务提供担保,也需要公告吗? 《九民会纪要》第22条在条旨部分开宗明义表明,其所规制的事项范围为“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但是,《民法典担保解释》第9条未明确是否仅适用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因此产生的疑问是,如上市公司为自身的债务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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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上市公司担保,能不能先签担保合同,再补发公告?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3-09 接受上市公司担保,能不能先签担保合同,再补发公告? 我们认为,若在担保合同签订时确实已经经过上市公司内部决议程序,并且在合同签订之后亦完成公告的要求,在后发布的公告构成担保合同发生效力的要件。 首先,《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所规定的“先公告后订立合同”,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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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仅发布了担保额度预计公告,而非逐笔公告,影响担保的效力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3-09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仅发布了担保额度预计公告,而非逐笔公告,影响担保的效力吗? 在《九民会纪要》第22条对上市公司担保作出特别规定后,对于债权人接受担保时审查了上市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及相应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情形,部分法院判决认定债权人已经尽到审查义务、担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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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境外上市公司担保,也需要审查公告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3-09 接受境外上市公司担保,也需要审查公告吗? 不论境外上市公司注册于境内还是境外,在信息披露的问题上,均应适用上市所在地的相关规定。由此引发的问题是,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境外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应适用境内法律,那么债权人接受担保时是否也应当按《民法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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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上市公司子公司担保,需要审查公告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3-09 接受上市公司子公司担保,需要审查公告吗?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9条第3款规定,债权人接受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也应如同接受上市公司担保一样审查上市公司的公告,但司法解释对债权人接受上市公司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则没有要求。 关于上市公司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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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虽有公告但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影响担保的效力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3-09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虽有公告但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影响担保的效力吗?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相对人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则该合同有效、上市公司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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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之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已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予公告,影响担保的效力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3-09 2021年1月1日之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已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予公告,影响担保的效力吗? 2021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应当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9条的规定。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理解与适用》中认为:“本解释对于上市公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