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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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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2-03-29 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答: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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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2-03-29 问: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答: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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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Ukey开的电子普票右下角没有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6-02 可以使用。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文件规定,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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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2-03-29 问: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答: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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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2-03-29 问: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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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为职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未超过5%,但未全员缴纳,只有部分缴纳,可以税前列支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6-02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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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2-03-29 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答: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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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2-03-29 问: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婴幼儿信息应当如何填报?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扣除信息表》填报子女信息。证件类型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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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自今年1月1日实施,现在已经是3月底了,纳税人如何补充享受之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2-03-29 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自今年1月1日实施,现在已经是3月底了,纳税人如何补充享受之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答:如果纳税人希望在工资薪金发放时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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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销售摩托车,赠送配件,车是开机动车发票,配件没有开票。这个怎么处理?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6-02 您好,赠送的货物可以按照折扣形式开具发票的,买一赠一销售货物目前有两种开具发票方式的: 一、将赠品与商品分别按照销售价格开具,同时将赠品价格(公允价格)作为折扣,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注明折扣额。 二、将总的销售价格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比例计算分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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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2020年12月份开具发票200万,2021年5月开 发票310万,算不算累计12个月超过500万?2021年1-4月没有开发票,可以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6-02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第二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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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便捷知道我是否符合免予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条件?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2-01-04 问:如何便捷知道我是否符合免予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条件?答:最直观便捷的方法是,年度汇算开始后,请您登录手机个税APP,点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根据引导查验、确认或补充完善您的综合所得收入和扣除情况,系统可帮助您计算年度预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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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综合所得免予汇算清缴政策呢?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2-01-04 问: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综合所得免予汇算清缴政策呢?答:满足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可以享受免予汇算清缴政策:一是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二是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需要提醒的是,免予年度汇算的前提是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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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领导来指导工作,请领导吃饭的费用要记入福利费还是业务招待费?如果福利费,仅一张发票能税前列支吗?具体还需要什么附件?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6-02 计入业务招待费,在限额范围内可以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发票就可以,如果公司报销有其他规定可能会需要列明就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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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没来的及交给客户,由于管理不善就丢失了,该如何处理?文件依据是什么?
解答: 其他时间:2021-06-0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