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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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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与其他公司7月5日签订了机器购买合同,应该什么时候交印花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时间:2022-07-22 根据《印花税法》第十六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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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写明增值税的,也要做基数算印花税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时间:2022-07-22 《印花税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应税合同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及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但如果未单独列明增值税,或仅约定了增值税税率的,需按应税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所载全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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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合同就得交印花税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时间:2022-07-22 根据《印花税法》第四条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应税合同指书面合同。对于当事人书立的书面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法》规定的应税凭证范畴,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以及《印花税法》有关规定具体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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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7月1日与个人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时间:2022-07-22 根据《印花税法》第二条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之“买卖合同”规定,动产买卖合同印花税应按价款的万分之三计算缴纳,但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因此,您公司与个人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合同订立双方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个人包括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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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税目税率有哪些主要变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时间:2022-07-22 《印花税法》删除了权利、许可证照税目,增加融资租赁合同和证券交易两个税目,其他税目的主要变化是:1.“加工承揽合同”税目名称变更为“承揽合同”,税率由0.5‰变更为0.3‰。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合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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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需要交印花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时间:2022-07-22 根据《印花税法》第一、第二、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在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在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应税凭证的行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其中,应税凭证包括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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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交印花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时间:2022-07-22 《印花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对纳税义务人做了明确规定,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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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程序化交易监管进展情况答记者问
类型:法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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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就停业了需要参加汇算清缴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4-06-27 答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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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向员工发放的福利补贴,如何才能列入工资薪金进行税前扣除?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4-06-27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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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捐赠支出,应取得什么票据?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4-06-28 答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第十一条规定: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捐赠时,应当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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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企业发行了永续债,对某个产品确定了税收处理方式,现在想变更,可以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4-06-28 答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4号)第五条规定:发行永续债的企业对每一永续债产品的税收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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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可以全额扣除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4-06-28 答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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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总分支机构是否可以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时间:2024-06-28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 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