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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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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未对货币资金外币余额进行调汇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8-08 答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外币报表折算》第十一条的规定,“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货币资金属于外币货币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或,需要检查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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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4-08-02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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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的订单、要货单需要交印花税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4-08-08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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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外聘研发人员范围有哪些?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4-08-02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一、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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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预缴申报时,是否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4-08-03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一、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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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是多少?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时间:2024-08-08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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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中,转让股票包括哪些情形?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时间:2024-07-11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第六条规定,本公告所称转让股票包括下列情形: (一)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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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中,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包括哪些?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时间:2024-08-02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第五条规定,本公告所称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包括: (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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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取得股息红利所得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时间:2024-08-09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第一条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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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生更名、整体迁移或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的,如何继续申报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时间:2024-08-02 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第七条规定,企业发生更名、整体迁移或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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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能否申请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时间:2024-08-02 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第五条规定,分支机构申请享受政策,由总公司一并填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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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从何时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时间:2024-08-01 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第四条规定,(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4年全年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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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进入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的截止时间到什么时候?
解答: 其他时间:2024-08-02 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第三条规定,(一)对于已在《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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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时间:2024-08-02 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第二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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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从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时间:2024-08-02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第一条规定,个人持有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对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