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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政策解读 · 代理记账实务 · 税务风险防范,系统化的财税干货,帮企业合规降负、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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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这个规定里面说的会计师是指境外的吗?
解答: 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时间:2025-12-16 问: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这个规定里面说的会计师是指境外的吗?答: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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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税收分类编码问题?
解答: 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时间:2025-12-16 问:我司是建筑企业在甲农场购入收割完黄豆的黄豆秸秆,委托乙公司用其打包机对秸秆进行打包,打包过程中机器把秸秆先切割粉碎压缩成秸秆包(按我司设定的长、宽、高)我司用压缩后的秸秆包回填甲农场土地。现乙公司为我司开具*现代服务*发票;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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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的税务局征期日历出来了没?
解答: 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时间:2025-12-16 问:2026年度的税务局征期日历出来了没?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6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5〕64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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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应如何确定限售股买入价?
解答: 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时间:2025-12-17 问:我公司以每股74元的价格取得A公司未上市的股权。2019年A公司上市,股票首次公开发行,首次发行价为114.26元/股,我公司持有上述原始股转为限售股。现这批限售股已解禁,我公司拟于近期卖出。请问,我公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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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下发的香港炒股“应纳税所得额'是以人民币还是以港币计额计算?
解答: 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时间:2025-12-18 问:我是浙江居民,前几年在香港炒股,10月收到税务局通知需徼纳在香港炒股的境外所得税,我只在香港炒股,没有在其他国家炒股及任何投资。问1.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到基层税务局的香港炒股“境外应纳所得额”是以人民币还是港币计算?因为我当面或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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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实施《增值税法》,如果公司买物品赠送给外部人员,是否属于第5条的视同应税交易?为什么?
解答: 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时间:2025-12-18 问:根据2026年实施《增值税法》,如果公司买物品赠送给外部人员,是否属于第5条的视同应税交易?为什么?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应税交易,应当依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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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为城乡污水集中处理企业。想咨询环保税享受免税优惠的问题?
解答: 12366纳税服务平台-网上留言时间:2025-12-18 问:1、基本情况:我司是城乡污水集中处理企业,各排放口取得排污许可证。目前有第一类和第二类水污染物,气体污染物。 ①第一类水污染物、气体污染物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一年检测两次即可; ②第二类水污染物通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的自动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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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满两年就可以法定判离婚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5-03-18 问:分居满两年就可以法定判离婚吗? 答:不一定。只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才可以。但是困难的是需要证明感情不和且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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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离婚登记冷静期?
解答: 其他时间:2025-03-18 问:什么是离婚登记冷静期? 答:夫妻双方至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机关自其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为冷静期,任何一方均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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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未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产的表示,如何处理?
解答: 其他时间:2025-03-18 问: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未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产的表示,如何处理? 答:如要放弃须以书面方式作出。否则,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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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能否继承养父母或者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财产?
解答: 其他时间:2025-03-18 问:养子女或者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能否继承养父母或者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财产? 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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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解答: 其他时间:2025-03-18 问: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答: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意:不是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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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解答: 其他时间:2025-03-18 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答:在举证证明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教育机构须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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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解答: 其他时间:2025-03-18 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由谁承担侵权责任? 答:直接推定由该教育机构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教育机构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则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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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可以处分其所继承的财产吗?
解答: 其他时间:2025-03-18 问: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可以处分其所继承的财产吗? 答:可以,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