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税总发〔2015〕75号发布日期:2015-05-2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涉税中介服务作为纳税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当前还存在个别税务机关、少数税务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
文号:税总发〔2015〕74号发布日期:2015-05-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2015年5月14日,《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公布取消49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将84项非行政
文号:税总函〔2015〕269号发布日期:2015-05-25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BP Asia Pacific Pte Ltd 申请享受税收协定股息优惠待遇问题的请示》(深地税发〔2014〕2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
文号:税总函〔2015〕283号发布日期:2015-05-26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第四条中关于预征率核定的规定,现将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增值税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延续原国网公
文号:税总函〔2015〕292号发布日期:2015-06-0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进口天然气增值税返还收入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请示》(京国税发〔2015〕1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进口天然
文号:税总函〔2015〕300号发布日期:2015-06-0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现将有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等发起设立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税务处理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
文号:税总函〔2015〕299号发布日期:2015-06-02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你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华为公司集团内部人员调动离职补偿金税前扣除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2015〕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文号:税总函〔2015〕311号发布日期:2015-06-1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请示》(黑国税发〔2014〕85号)收悉。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
文号:税总函〔2015〕327号发布日期:2015-06-18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8号,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提高信息申报质
文号:税总函〔2015〕373号发布日期:2015-07-09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开发了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系统,同时研究制定了与各地已推行的电子发票系统衔接改造方案,决定自2015年8
文号:税总党组发〔2015〕94号发布日期:2015-07-1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党组,局内各单位: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和纪检组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部署,深入实施税务总局党组下发的《税务系统各级党组落
文号:税总函〔2015〕402号发布日期:2015-07-24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7月
文号:税总发〔2015〕96号发布日期:2015-07-3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银监局: 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税务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方式、改进金融服务
文号:税总函〔2015〕419号发布日期:2015-07-31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的请示》(深国税发〔2015〕115号,以下简称《请示》)收悉。鉴于深圳市实施“四证合一”登记新模式,由工商部门采集纳税人基础信息、登记注册的实际
文号:税总函〔2015〕438号发布日期:2015-08-10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注释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继续保留原有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模式的请示》(琼国税发〔2015〕13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继续按现行模式审批出口退(免)税,即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生产企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