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规划》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按程序报批。
“十三五”时期,我国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取得积极成效。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7.8%,数字经济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为满足社会公众的海关统计数据使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布《2022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公布时间表》(见附件)。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支持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为切实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操作流程,减轻企业负担,税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多年来专用车辆免税的税收实践及车辆技术标准的实际情况,在20号公告中编列了《免申请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车辆名称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将采油车、测试井架车、变电站半挂车等五十七种专用车辆列入《清单》。
“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竞争环境不断改善,消费环境稳中向好,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水平跃上新台阶,为市场平稳运行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十四五”时期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 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要求,在各省(区、市)的 高度重视和持续努力下,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 "跨省通办"系统已全面部署完成,将于2022年1月正式上线运行。
尚未出台政府投资法规配套制度的地方,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推动出台政府投资地方性法规制度,细化本地区政府投资管理的法定职责、程序和机制,为统筹安排、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提供制度保障。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发挥自身优势,坚持陆海统筹,以陆促海、以海带陆,根据《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分地区、分领域的具体措施,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要增强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报送监管报告,切实提高报送质量。对发生迟报、错报、漏报等情形的,银保监会将纳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根据《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及有关规定精神,经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推荐和第二次联络员会议讨论通过,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决定聘请丁继华等207名同志为第一批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聘期至2023年12月。
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审核、现场核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九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五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以及变更、撤销相关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1号)施行以来,对促进PPP项目各方诚实守信、严格履约,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推动PPP市场公平竞争和规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选定的 60 家重点监管企业(其中:23 户在鲁央企、12 户省属国企、25 户上市公司)开展 2020 年年报审阅分析工作。审阅中我们重点关注了收入、金融工具、企业合并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减值、公允价值计量、商誉等方面的会计处理、财务信息披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