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实物期权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资产评估准则——珠宝首饰》进行了修订,制定了《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珠宝首饰》,现予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资产评估法》,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和国资委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根据《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收件后,相关资料分送两部门并行业务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涉及交易需办理事项,一般交易业务要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交易的结果通过内部网络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反馈。
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第十条规定:“本公告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前,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二、五、六条规定的应税行为,此前未处理的,比照本公告规定缴纳营业税”。对2016年5月1日前发生限售股解禁转让未缴纳的营业税依法追征,自2016年9月1日起加收滞纳金。
各级税务部门和科技部门要通过各种方式为企业提供研发项目管理和研发费用归集等政策辅导,切实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对尚处于亏损期的企业,进一步加大宣传及服务力度,引导企业及时办理税务备案等相关手续。
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直接关系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失业人员的关心关怀。各地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精心实施,对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
各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会员机构、及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已在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注册,且已取得从业资格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017年12月31日前的,均应参加2017年度从业人员年检。
通过“护航行动”,推动各地全面、规范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实现“两个全覆盖”,即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主体全覆盖,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现决定废止15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从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依据或参照下列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已结束。在完成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自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程序后,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共录取60名第五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
为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管理会计基本指引》,我部制定了《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第100号——战略管理》等首批22项管理会计应用指引,现予印发,请各单位在开展管理会计工作中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