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
第二条 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6年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9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1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风险、促发展”系列政策精神,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强投资人保护,促进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健康发展,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等自律规则,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研究制定了《投资人保护条款范例》,经交易商协会第三届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为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装备及零部件进口,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更好的发挥进口贴息政策在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上的积极作用,现印发《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执行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对目录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已经国务院审核同意,并于2016年9月3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批准。
为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创业投资是指向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的规定,对国家林业局申请的2016年311辆森林消防指挥车、222辆森林消防运兵车和119辆森林消防运水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免税车辆指标详见附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恢复玉米深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6]92号)有关退税率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2016C版出口退税率文库。
股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设股东(大)会的国有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应列明激励目的、对象、标的、有效期、各类价格的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取权益的条件、程序等。
未实现电子联网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货物报关单,应在“随附单证栏”的“随附单证代码栏”填写“Y”,在“随附单证编号栏”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和“原产地证据文件备案号”。
2016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国庆节日期间,因税务总局中心机房搬迁,部分系统暂停运行,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业务、税控盘开具的跨省增值税发票的扫描认证业务、跨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业务暂停办理,10月8日起系统恢复正常运行,上述业务可正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