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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征收率的适用(2026年1月1日起)

👤 本站整理 👁️ 1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3 14:14

发布日期:2026-02-28

摘要:《增值税法》规定的征收率只有3%。《增值税法》第十一条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但实际上,增值税的征收率除了3%外,还有5%。另外税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按照3%或5%的征收率,减按2%、1.5%,或是减按1%征收率、0.5%征收率的场景。

  《增值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缴纳增值税时,才使用增值税税率,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依法在特定情形下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使用的却不是税率,而是征收率。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增值税法》规定的征收率只有3%。《增值税法》第十一条规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征收率为百分之三。但实际上,增值税的征收率除了3%外,还有5%。另外税法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按照3%或5%的征收率,减按2%、1.5%,或是减按1%征收率、0.5%征收率的场景。

  一、适用3%征收率范围

  1.《增值税法》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应税交易,可以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除有其他规定外,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销售自行采掘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和以自行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自行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2)小型水力发电单位销售自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3)销售自来水。水利工程供应天然水比照销售自来水政策执行。

  (4)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5)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6)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7)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8)为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9)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设立的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法人机构在县(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县(市、区、旗)不包括直辖市和地级市所辖区。

  (10)非企业单位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11)公路经营企业收取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高速公路的开工日期,以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准。

  (12)提供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13)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

  (14)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契约制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1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适用5%征收率范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者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2.收取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公路、桥、闸的开工日期,以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为准。

  3.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4.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

  5.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6.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老项目(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确定合同开工日期。

  7.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的范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三)项规定,下列应税交易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的,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1.自2026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2.自2026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不含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3.自2026年1月1日起,销售旧货。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四、依照3%征收率(或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的范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三)项规定,下列应税交易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的,依照3%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1.自2026年1月1日起,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住房,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2.自2026年1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或是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3.自2026年1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或是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计算的范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三)项第6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除销售、出租不动产或者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增值税应税交易,依照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1%是征收率。

  六、依照3%征收率减按0.5%征收率计算的范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三条第(三)项第7目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0.5%是征收率。

  七、征收率的计税规定

  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规定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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