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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5]7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柴油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 本站整理 👁️ 0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3 02:13

发布日期:1995-08-23

摘要:鉴于国内柴油短缺,为保证国内供应,经国务院批准,对1995年1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的出口柴油,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对1995年1月1日以后出口柴油已经予以退税的外贸企业,其所退税款从该外贸企业其他出口货物中扣回。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柴油出口退税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字[1995]72号           1995-08-23

  提示——依据财政部令2003年第16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本法规自二00三年一月三十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鉴于国内柴油短缺,为保证国内供应,经国务院批准,对1995年1月1日以后报关离境的出口柴油,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对1995年1月1日以后出口柴油已经予以退税的外贸企业,其所退税款从该外贸企业其他出口货物中扣回。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5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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