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服务热线:13649264888
咨询热线 13649264888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1号 海关总署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 本站整理 👁️ 0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23:10

发布日期:2017-09-04

摘要: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2210,简称“对外投资”,适用于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出口的设备、物资。海关监管方式代码0110(一般贸易)的适用范围不再包括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的设备、物资。

海关总署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1号         2017-9-4

  为促进对外投资,方便企业通关,规范海关业务管理,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现公告如下:

  一、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2210,简称“对外投资”,适用于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出口的设备、物资。

  二、海关监管方式代码0110(一般贸易)的适用范围不再包括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以实物投资带出的设备、物资。

  上述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9月4日

评论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