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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通知 国统字[2018]43号 2018-04-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年3月16日国家统计局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国家统计局 2018年4月2日 |
国统字[2018]43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3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已经2018年3月16日国家统计局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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