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服务热线:13649264888
咨询热线 13649264888

税委会[2019]8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部分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的通知

👤 本站整理 👁️ 0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22:56

发布日期:2019-01-31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及<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的议定书》,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智利的部分进口货品适用协定税率,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部分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的通知

税委会[2019]8号            2019-1-31

海关总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经国务院核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修订<自由贸易协定>及<自由贸易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的议定书》,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对原产于智利的部分进口货品适用协定税率,具体税目税率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项下部分进口货物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1月31日

评论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