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财政部令第105号 2021-3-29 《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3月19日由财政部2021年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财政部部长:刘昆 2021年3月29日 财政部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86〕财预第228号)。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财政部令第105号 财政部关于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3-29
摘要: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做好有关制度调整后的衔接工作,决定废止《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办法》(〔86〕财预第228号)。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