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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金[2023]2号 2023-2-3 提示——依据财金[2025]10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5年修订版]》的通知,自2025年10月9日起30日后,本法规全文废止。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更好地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厘清国有股权董事职责边界、明确国有股权董事履职责任、规范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工作,切实发挥国有股权董事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我部对《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财金〔2020〕110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 财政部 2023年1月19日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3日 |
财金[2023]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布日期:2023-02-03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更好地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厘清国有股权董事职责边界、明确国有股权董事履职责任、规范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工作,切实发挥国有股权董事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我部对《金融机构国有股权董事议案审议操作指引》(财金〔2020〕110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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