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正信亿财税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其他文件 👁️ 0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17:34

文号:发改财金〔2022〕271号

发布日期:2022-02-18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民航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  务  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人 民 银 行

国务院国资委

税 务 总 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 保 监 会

民  航  局

2022年2月18日

附件: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pdf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其他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0013/c5210693/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7:34

声明:本文转载自上述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