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沙滩车等车辆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 正信亿财税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 👁️ 0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17:22

文号:国税函〔2007〕1071号

发布日期:2007-11-02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沙滩车”类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请示》(渝国税发〔2007〕20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3915/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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