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 正信亿财税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 👁️ 0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17:04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

发布日期:2015-04-3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6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本文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等报表及相应填报说明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时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适用于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预缴月份、季度税款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
  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三、本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附件《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预缴情况统计表》及其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docx

              附1-1.不征税收入和税基类减免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附表1)及填报说明.docx

              附1-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附表2)及填报说明.docx

              附1-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附表3)及填报说明.docx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docx
     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及填报说明.docx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4月30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536/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7:04

声明:本文转载自上述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