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
发布日期:2016-05-29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6年5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度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5月29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194652/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7:02
声明:本文转载自上述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