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七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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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5年第5号

发布日期:2025-02-11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七批)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七批).wps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2月11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38464/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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