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文号:财税字〔2000〕33号
发布日期:2000-03-23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2号)规定的对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于1999年底执行到期,经国务院批准,自2000年1月1日起,校办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
请遵照执行。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716/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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