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文号:财税〔2008〕115号
发布日期:2008-08-20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docx
2.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docx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304/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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