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罩棚房产税问题的通知

👤 正信亿财税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 0 浏览 💬 0 评论 🕐 2026-08-22 16:53

文号:财税〔2008〕123号

发布日期:2008-09-19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明确和规范加油站罩棚房产税政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加油站罩棚不属于房产,不征收房产税。以前各地已做出税收处理的,不追溯调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3298/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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