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农业部2013年度改良种用绵羊免税进口计划的通知
文号:财关税〔2013〕73号
发布日期:2013-11-01
发文单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十二五”期间对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的税收优惠政策,经审核,同意增加农业部2013年度3600只“改良种用的绵羊”免税进口计划,请按《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及2011年进口计划的通知》(财关税〔2011〕36号)办理有关进口手续。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1月1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4206/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6:49
声明:本文转载自上述来源,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上一篇
下一篇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