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文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发布日期:2020-04-30
发文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税文件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02216/content.html
【采集时间】2026-08-2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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