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服务热线:13649264888
西安站
[切换城市]
登录
注册
正信亿企业服务财税网
搜索
咨询热线
13649264888
首页
税务服务
税务代理
税务筹划
税务咨询
财务服务
代理记账
财务外包
财务顾问
科小申报
服务项目
全部服务
查询工具
税务风险查询
欠税查询
税收违法查询
税务计算器
政策查询
问答社区
资料下载
资讯中心
关于我们
关键词专题
专题总览
专题分类
导航菜单
×
首页
税务服务
›
税务代理
税务筹划
税务咨询
财务服务
›
代理记账
财务外包
财务顾问
科小申报
服务项目
›
全部服务
查询工具
›
税务风险查询
欠税查询
税收违法查询
税务计算器
政策查询
问答社区
资料下载
资讯中心
关于我们
关键词专题
›
专题总览
专题分类
首页
›
资讯中心
›
财税法规
›
文章详情
自然人与其个人独资企业无偿划转房地产权属可免契税
👤 管理员
📡 来源:webtax:55434
👁 2 浏览
💬 0 评论
🕐 2026-09-23 13:17
风险提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自然人与其
个人独资企业
、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
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属于同一投资主体内部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可比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
》中的相关规定不征收契税。
👍 点赞
0
⭐ 收藏
🔗 分享
← 上一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下一篇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解读: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
评论(0)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