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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是否可以跨地区使用?

我户口在长春,几年前当兵去了四平,去年复员回来,想自己在四平做生意,听说有优惠政策,我手中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是否可以跨地区使用?

吉政办发[2004]13号:“关于享受优惠政策城镇退役士兵的资格认定

  (一)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中,符合城镇安置条件而自愿自谋职业的士官和义务兵。

  (二)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应在安置期间内,持《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转业士官退出现役证》、《复员士官退出现役证》,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在户口所在地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三)《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省民政厅负责印制,安置地民政部门负责核发。“

  提示:您户口在长春,所在《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只能在长春能享受政策,您在四平开店不能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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