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免企业所得税所得如何做帐?
问:1、我公司技改项目购买的国产设备经税务局批准可在2006年抵免3000万元,抵免基数为5000万元,如2006年应纳所得税额6000万元,可抵免1000万元,我公司2006年账务处理为借所得税5000万元,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5000万元,抵免的1000万元,不在账面体现,只做台账记录。这样做是否可以?如这1000万列为所得税费用,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2、我公司以前年度收购一家企业,当时在拍卖会以1000万元购得,之后,股东会决定扩股增资,该部分资产评估后,以2000万元记入资产和权益。之后,固定资产比购买价高出部分多计提的折旧每年做纳税调整,现想冲回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额,如何做账务处理?
答:1、贵公司的账务正理是正确的,对可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只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体现及做台账记录备查即可,不必做账务处理,可抵免的1000万元不必列为所得税费用做账务处理。
2、贵公司评估增值后计入的固定资产在会计处理上是可以计提折旧的,但在税务处理上要进行调整,现想冲回固定资产评估增值额不知是何用意?一般来讲,已记入的资产和权益是不行随意进行冲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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