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聘用独立董事的报酬如何计征个税?
上市公司聘用独立董事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税还是按“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八、关于董事费的征税问题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上市公司聘用的独立董事的报酬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董事费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八、关于董事费的征税问题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性质,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上市公司聘用的独立董事的报酬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董事费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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