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今年税收检查,查处以前年度少缴税款并要缴纳滞纳金,新准则下税收滞纳金在什么科目核算,如何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 答:贵公司因税务机关的查处需要缴纳税款时而发生的滞纳金,在会计核算上应列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三)税收滞纳金”,在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该项支出应做纳税调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