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无偿拨入的节能环保奖金如何会计处理?
问:我单位本月收到省财政厅拨入的一笔环保节能奖金,请问我单位该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应用指南中将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① 收到奖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② 购置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③ 期末计提折旧同时分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①收到奖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②确认相关费用期间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收到奖金时,直接做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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