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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的类型

关联企业的类型

特别纳税调整规程所谓的关联企业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
2. 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
3. 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的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 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以上(含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
5.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包括工业产权、专业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
6. 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供应并控制的; ?
7. 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 ?
8. 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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