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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材料缴增值税吗?

“三包”期内免费提供的维修材料征增值税的依据或原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八)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根据上述规定,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的行为应按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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