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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评估的税务处理?

我公司进行了固定资产的评估,发生增值的情况,请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

评估增值一般是为了特定的目的进行评估,比如投资、转让股权重组、改制、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等。

  资产评估增值后,要相应调整有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关子评估增值,需要对照您单位评估的情形确定是否征收所得税。

  一、纳税人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进行清产核资时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二。纳税人以非现金的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资产评估净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在中途或到期转让,收回该项资产时,应将转让或收回该项投资所取得的收入与该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投出时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纳税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产权转让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净收益凡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额上交财政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四。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应相应调整账户,所发生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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