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反避税关系
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是国际税收管理工作的三种手段,在国际税收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对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的界定和论述只是散见于国家税务总局的单行文件中,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致使在基层税收征管的实践中,出现了相互脱节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影响了征管效率的提高。对此,我们认为有必要深入剖析三者之间关系,找出其内在联系,整合现有的征管资源,促进三者在国际税收管理中的有机融合,形成管理的合力,不断提高国际税收管理水平。
一、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的内涵
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纳税评估工作涵盖了原来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实施的审核评税,是审核评税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属于日常性的一般税收管理行为。
1999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各地涉外税收征管经验的基础上,引入国际税收管理的通行做法,结合现代审计技术和税务审计特点,制定下发了《涉外税务审计规程》,规定涉外税务审计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其雇员,以及从事独立个人劳务的外籍人员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的审计,属于专门性的税收管理行为。
为了促使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程序化,1998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并在2004年对《规程》进行了重新修订。《规程》是税务部门据以进行反避税的主要法律依据,规定反避税是税务机关依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利用国家之间、地区之间税制上的差异,通过关联企业间内部转让价格、资本弱化、避税地等手段转移收入、财产和利润而规避和减轻纳税义务的行为,进行调查、分析、核定和调整应纳税地点、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的一项税收管理措施,属于特殊性的税收管理行为。
二、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之间的联系
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
对纳税评估而言,它是进行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工作的起点,可以为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的开展提供线索,对评估中发现的不同疑点可以分别进行反避税调查、涉外税务审计和其他管理手段。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收集的大量的信息资料,比如内部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行政审批、发票、财务核算等资料和外部的银行、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等的信息数据,也可以为涉外税务审计、反避税所共享。
对涉外税务审计而言,其严密的技术分析方法如分析性复核法可以运用在纳税评估案头分析和实地调查环节,提高其对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判断的能力。同时,涉外税务审计环节收集的各类信息也可以为反避税环节进一步调查取证提供案源。
对反避税而言,其调查和最终调整都必须建立在全面掌握和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深入分析企业财务指标、多渠道查询分析可比信息的基础之上,因此,充分利用纳税评估和涉外税务审计环节提供的案源和丰富的信息,一方面可以提高选案的准确性,减少征收成本。另一方面,完成对纳税评估和涉外税务审计中避税疑点的认定,从而完成整个税源管理环节的工作。
三、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之间的区别
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与反避税又是各自独立,各有侧重的。
一、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的内涵
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纳税评估工作涵盖了原来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实施的审核评税,是审核评税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属于日常性的一般税收管理行为。
1999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各地涉外税收征管经验的基础上,引入国际税收管理的通行做法,结合现代审计技术和税务审计特点,制定下发了《涉外税务审计规程》,规定涉外税务审计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其雇员,以及从事独立个人劳务的外籍人员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的审计,属于专门性的税收管理行为。
为了促使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的税务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程序化,1998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并在2004年对《规程》进行了重新修订。《规程》是税务部门据以进行反避税的主要法律依据,规定反避税是税务机关依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利用国家之间、地区之间税制上的差异,通过关联企业间内部转让价格、资本弱化、避税地等手段转移收入、财产和利润而规避和减轻纳税义务的行为,进行调查、分析、核定和调整应纳税地点、应税收入和应纳税额的一项税收管理措施,属于特殊性的税收管理行为。
二、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之间的联系
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
对纳税评估而言,它是进行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工作的起点,可以为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的开展提供线索,对评估中发现的不同疑点可以分别进行反避税调查、涉外税务审计和其他管理手段。另一方面,纳税评估收集的大量的信息资料,比如内部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行政审批、发票、财务核算等资料和外部的银行、政府机关、行业协会等的信息数据,也可以为涉外税务审计、反避税所共享。
对涉外税务审计而言,其严密的技术分析方法如分析性复核法可以运用在纳税评估案头分析和实地调查环节,提高其对纳税申报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定性和定量判断的能力。同时,涉外税务审计环节收集的各类信息也可以为反避税环节进一步调查取证提供案源。
对反避税而言,其调查和最终调整都必须建立在全面掌握和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深入分析企业财务指标、多渠道查询分析可比信息的基础之上,因此,充分利用纳税评估和涉外税务审计环节提供的案源和丰富的信息,一方面可以提高选案的准确性,减少征收成本。另一方面,完成对纳税评估和涉外税务审计中避税疑点的认定,从而完成整个税源管理环节的工作。
三、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和反避税之间的区别
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与反避税又是各自独立,各有侧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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