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新产品技术开发费用税前可以加计扣除吗?
什么情况下,企业的新产品技术开发费用税前可以加计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规定,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比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额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含10%)的,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03]244号)规定,所有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比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额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含10%)的,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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