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取得模具费是否需计提销项税额
| 出口企取得模具费是否需计提销项税额 |
| 来源: 河南省焦作市国家税务局 作者: 发文日期: 2008-09-08 |
| 依据《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财税[1994]26号):五、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 代购货物行为,从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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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税收征管的几点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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