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搬迁至外地应该如何办理税收手续?
有一家福建企业,现在准备搬迁至杭州,能否在税务和工商上保留原公司,或将名称作一些地域上修改后保留原公司,手续如何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因此,对福建企业搬迁至杭州,涉及到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且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向原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因此,对福建企业搬迁至杭州,涉及到改变税务登记机关,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且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向原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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